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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羽瓜公子

【评论】对第一次梦苑辩论活动的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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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5-12 17:44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Originally posted by 羽瓜公子 at 2005-5-12 07:08 AM:
墙头草不是俺的作风,依俺看来,正方的论证有理有力,且失误不多,理应获胜。不过正方人多,这次胜了也不足以证明反方就是失败了,嘿嘿。

俺的意见:

正方胜。

最佳辩手:永沁。


这算什么评论嘛,总要拿出论据来吧!要不然怎么要大家信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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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5-5-12 17:51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还要论据?太难了吧?吃饭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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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5-12 18:04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心的评论已经做出了榜样,当然要逐条逐条的评咯。
破船,辛苦咯。评完了我们来送花啊(这不算行贿吧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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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5-12 18:12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Originally posted by 羽瓜公子 at 2005-5-12 09:51:
还要论据?太难了吧?吃饭先


羽毛瓜还是这种风格啊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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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5-5-12 18:14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什么跟什么啊,这样评不是很好吗?干嘛要这么仔细。至清无鱼,无鱼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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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5-12 18:41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Originally posted by 羽瓜公子 at 2005-5-12 10:14:
什么跟什么啊,这样评不是很好吗?干嘛要这么仔细。至清无鱼,无鱼……


我看你是想浑水摸鱼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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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5-5-12 18:46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冤枉啊…………一会儿竹子来评…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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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5-12 20:46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既然毛瓜是评委,我们就应该尊重他的最终意见(或者说是结论)
当然这并不代表蜀国即输了此次比赛
还是老话:骑驴看唱本——走着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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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5-13 10:11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Originally posted by 羽瓜公子 at 2005-5-12 18:46:
冤枉啊…………一会儿竹子来评…………

竹子呢?

评委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,各方不得干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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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5-13 10:14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Originally posted by 羽瓜公子 at 2005-5-12 15:39:
浪淘沙么?这个好说,嘿嘿,你去拉竹子,俺去叫沙沙姐……

你沙姐姐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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