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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论梦苑之鹰退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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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23 00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关于梦苑之鹰的历史,狂乱隐者有帖子很详细,我照原版转来:(注:蓝色部分下文中的‘我’指狂乱隐者)


[B]一、基金的成立[/B]
梦苑基金是由当时“股市七君子”(风沙,喜之郎,天剑绝刀,OVER,PK,团子和我)共同商议创立的。其宗旨在于:通过帮助梦苑的新人的成长,以及鼓励梦苑原创作品来繁荣我们共同的家园梦苑。

[B]二、“梦苑之鹰”[/B]
由于当时原创大赛被暂时命名为“梦苑之鹰”杯,所以我注册了这个ID,并且一直由我和风沙共同使用。在梦苑这是一个特殊的ID,其特殊性在于:
1、这个ID没有任何的国籍,并且没有任何的国家头衔
2、这个ID不参加除了银行业务以外的其他梦苑活动
3、所有由这个ID所发表的帖子接受所有梦苑成员的监督,其金额有明细帐目予以登记接受所有基金会成员的监督。
4、这个ID不能参加任何的评选活动,不代表任何的主观意见,同时不接受积分,以及鲜花,鸡蛋。
大致就是以上几点,虽然不是原文。但是因为当时就是我起草的,主要意思应该不会有遗漏。

[B]三、资金来源[/B]:
“梦苑之鹰”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大家的捐款。记得除了我们几个之外,杨主簿,当时吴国的几位公主,milestone,独笑西风,诸葛追随等都捐了款。凡是当时为梦苑基金出过力的都享有同等的权利。

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,当时我,PK和OVER捐了1000w,风沙,天剑,团子,喜之郎各500w。这就是梦苑之鹰起初的5000w活动金额。其他人总计捐款大约是500w左右。

在我退出的时候将全部的存款5亿转到了梦苑之鹰的账号下。这也就是梦苑之鹰如今6亿多资产的来源。

[B]四、关于基金的发展[/B]:
记得还是在六月份的时候,由梦风提议,将梦苑基金进一步扩大为整个盟员的基金。当时和风沙商量,还是有我们两个来管理这个帐号。当时我们一个是吴王,一个是蜀王,所以我提出了让当时的魏王qiaoqiao一起加入管理,还发了短消息。之后的三国文试厅征文比赛所用的资金也是来源于这个ID。


如今很多当时的筹建人员都已经先后离开了,然而大家美好的愿望应该还没有改变。以上的原则,ID的使用规范仍然应该适用。同时我建议为了使基金的管理更加正规,有必要成立一个管理委员会。今后无论是评判工作,还是资金的管理应该由这个委员会负责。虽然说梦苑的钱不算什么,但是其中毕竟有着心血。当初大家把钱捐出来是为了梦苑的发展,也是对于我们几个对于基金的信任,那么作为创始人之一,我觉得基金还是不能辜负大家的期望!

第一次写的时候把PK忘记了,真是十分抱歉
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出了1000W的


风沙在离开一个月后,将梦苑之鹰的处理权交给了诸葛追随,(色部分下文也转来,其中的'我‘指风沙)
关于梦苑基金及ID"梦苑之鹰"的资金处理

    前几天,碰到了梦风,谈到了梦苑基金的问题,才知道我是当时的疏忽,造成了原来的梦苑基金,就是ID"梦苑之鹰"无法使用,在此,本人表示深深的歉意.
    由于梦苑的文学区一直都是使用基金最频繁的地方,也是当时发起使用基金的地方,所以,我把这个基金继续留在文学区,稍后,我会把ID"梦苑之鹰"的密码交给诸葛追随,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方便.
    同时,也希望这个基金能够一直传下去,保持建立这个基金的初衷,让大家的资金很好发挥他的用处.
    大家可以查询ID"梦苑之鹰",查看他的资金情况,就算是一个监督吧.
    希望每位接到这个ID的时候,能够及时修改他的密码,以保证基金的安全性(我刚修改了密码).
    最后,祝大家永远开心.


[B]现在梦苑之鹰由于得到大家的慷慨捐助,已经成为梦苑活动的最大出钱方[/B],呵呵。
经过诸葛追随与梦风、紫宣轻云等人的商讨(当然,结果诸葛给我知会了一声)已经逐渐将它用作各板块的活动中来。比如最近的刚刚举办的文试厅辩论大赛。

梦苑之鹰取之梦苑,用之梦苑。(汗,在别的地方用人家也不承认)它的资金均是捐献得来。[B]对于会员的慷慨捐献,从风沙开始到狂乱隐者到诸葛追随这几个id的使用者,都是非常感谢,也是代表整个梦苑感谢的[/B]。

[B]当然,如果捐助者有各种原因想取消捐助,我认为,梦苑之鹰不应当拒绝。[/B]但是由于已经支出几次大奖,退款如果使梦苑之鹰破产,那么需要申请破产保护。(晕,这里有这条法律吗?)所以,我个人认为,退款者自付银行转帐手续费,如何?(毕竟这笔钱梦苑之鹰并没有拿到)退款以梦苑之鹰破产为极限。

同时,梦苑之鹰还是需要大家的支持,在此,表扬曹仲德,虽然他嘻笑成分多一些,而且捐助的数量并不多,但是在嘻笑当中,为梦苑之鹰作了广告。也希望大家继续资助梦苑之鹰,让他能更好的为梦苑各个板块的活动而服务。

同时,[B]希望索要回自己捐款的会员,请自己本人在此地申请,说明捐助金额及索要金额即可。不接受代为申请。[/B]

也请现在梦苑之鹰id的使用者诸葛追随,梦风、紫宣等版主以及所有关注梦苑之鹰的人到此谈谈自己的想法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10-23 00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我记得从前梦苑之鹰有资金来源及支出的统计帖子,可现在找不到了。最好谁能帮着找一下。

不知道他自己的短信还留着没有,只好请诸葛追随看看接管时有多少钱吧[em05]
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10-23 00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以下是引用晚来风在2004-10-23 23:38:12的发言:
  偶记得捐过些钱不过具体记不清了,反正现在也不缺钱[em41]


继续捐点吧,呵呵。
梦苑之鹰还会继续为梦苑服务的。
发表于 2004-10-23 00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
我没有意见![em4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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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来风 该用户已被删除
发表于 2004-10-23 00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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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23 00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应该是民间组织,何必要大家公投。

当初成立基金会的时候并没有硬性说是公益的,那么如今当事人要求清算也没有什么不可以。我不太了解国内的法律,但是在西方这样性质的非盈利性机构完全可以被当事人清算。至于金额,发奖扣除的部分应该算,那么利息也应该计算。

而且当时定奖金金额的人是偶。所有的奖金数是小于利息的。也就是说梦苑之鹰账号内的本金是不动的,好比诺贝尔奖金一样。为的也就是将来有朝一日谁提出分账的时候都能拿回自己的部分!

既然郎要他自己的那一部分零。可以,只是很遗憾没有利息,另外还要扣除转账费用。其他人只要是出过钱的都可以要回。这样的基金原则就是进出自由,真的基金没有了,大家清算,到时候再筹集资金,不必挂在人家的名义下给自己争什么面子。

[B]另外历来就有不收奖金的人,至少我知道的就有三位朋友,加上曹兄算是第四个了。可惜前三位仁兄的广告意识不强,没有为“梦苑之鹰”扬名,当然也受不到表扬咯![/B]

捐款的人很多,但是在200w以上的应该不多吧!如果有谁超过这个数字的话,不妨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!

一点点小意见,偶想偶还是有权利说这一段的吧!!
[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10-24 0:03:02编辑过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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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24 00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的看法还是这样,拿回资金可以,即便的让我们破产也不会让梦苑之鹰偿付不起各位以前的资金的。但是有一点要注意,必须要扣除转帐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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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25 00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想起新用户说的一句话:这个论坛的人都比较幼稚......[em05]连表扬谁这种小学生才会在意的事情都......[em03]

谁出钱多谁说了算,就好像联合国是美国说了算的。对于退款,捐献200w以上的才有发言权,那么现在我有了:

您的转帐手续已经办理好了

转入账号:梦苑之鹰, 转帐金额为:2000000元, 转帐手续费:100000元


梦苑之鹰怎么来的,我不清楚,但是后来他的发展我看到了。梦风那里的活动都是他在支持,500w的奖金不是个小数目。

虽然我和死诸葛个人在开仗,但对于他使用梦苑之鹰我没任何意见,他刚刚拿到这个id。从前的奖金还是他自己掏的腰包(所以特小气)。

我赞成杨主簿和梦风的说法,退款可以,转帐费用自理。谁让我们银行定下如此高额的转帐费用呢。国外的基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有如此高的转帐费用的。

我还是新任梦苑之鹰的,我代表我老婆捐出自己的大部分家产80%吧。我没有很多人那么潇洒,把家产全部捐出来,毕竟咱还得生活,还得发短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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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25 00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唉.......

古有财主,捐银钱为庙中佛像重朔金身,望众人皆知其为”理佛向善“之人,遂贴告示”财主xxx,捐银朔金身,望众生多多向善“

于是乎,众人皆向善;然时日久亦,众人皆拜佛而不知朔金身者。财主怒,着人剥去佛身之金......

佛依然为佛,众依然向善......


[B]各位需要拿回捐款养家的同志,请带好您的收据,到我这里领款,大家排好队,不要挤![/B]

[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10-25 9:39:56编辑过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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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25 00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以下是引用曹仲德在2004-10-25 9:17:20的发言:
想起新用户说的一句话:这个论坛的人都比较幼稚......[em05]连表扬谁这种小学生才会在意的事情都......[em03]

谁出钱多谁说了算,就好像联合国是美国说了算的。对于退款,捐献200w以上的才有发言权,那么现在我有了:

您的转帐手续已经办理好了

转入账号:梦苑之鹰, 转帐金额为:2000000元, 转帐手续费:100000元

梦苑之鹰怎么来的,我不清楚,但是后来他的发展我看到了。梦风那里的活动都是他在支持,500w的奖金不是个小数目。

虽然我和死诸葛个人在开仗,但对于他使用梦苑之鹰我没任何意见,他刚刚拿到这个id。从前的奖金还是他自己掏的腰包(所以特小气)。

我赞成杨主簿和梦风的说法,退款可以,转帐费用自理。谁让我们银行定下如此高额的转帐费用呢。国外的基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有如此高的转帐费用的。

我还是新任梦苑之鹰的,我代表我老婆捐出自己的大部分家产80%吧。我没有很多人那么潇洒,把家产全部捐出来,毕竟咱还得生活,还得发短信。



不好意思,好像大家都理解错了一个概念。[B]不是说出了钱的就有权利说话。[/B]

200W,我从来没有说数字是问题,如果你要说话算数自己去成立基金就好了,不劳费心梦苑之鹰的事情。

作为个人你喜欢吹捧谁,是你的自由。但是梦苑之鹰不是用来做广告的,不是用来吹捧的。规矩是我定的,不服气,可以拿回你自己的钱!

至于梦风,你可以问问他。文试厅的比赛,符合我们的规定,那么当然支持!
[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10-25 10:04:18编辑过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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